《江西省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實施方案》印發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10-16 點擊:次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 “1269” 行動計劃,江西省制定《江西省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實施方案》,以工業強省戰略為指引,堅持 “五個一流”“六個一” 集群建設標準,聚焦優布局、育載體等五大重點任務,實施分類推進梯次培育,力爭三年左右實現全省集群營業收入年均增長10%左右、規模突破5 萬億元,培育20 個省級先進集群及10 個過千億元集群(2028 年)、30 個 500 億元集群(2028 年),并建成9000 家高新技術企業、7000 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8 年),推動國家級集群建設取得新突破,以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引領全省工業高質量發展。
各設區市工信局、贛江新區經發局,省有關部門:
現將《江西省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工業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8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省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1269”行動計劃,建成一批全國有較強影響力的產業集群,以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引領推動全省工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定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把產業集群作為工業高質量發展總牽引和總抓手,堅持“五個一流”“六個一”的集群建設標準和要求,以優布局、育載體、促升級、建生態、強保障為重點任務,加快產業集群動力變革,實施分類推進梯次培育,推動形成要素聚集、政策聚焦、發展聚力的集群建設格局,為推進新型工業化、構建體現江西特色優勢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全省工業集群化發展態勢明顯形成,集群綜合競爭力明顯提升,對工業發展貢獻明顯增長,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水平明顯增強,全省集群營業收入年均增長10%左右、規模突破5萬億元,培育形成20個省級先進集群,推進國家級集群建設取得新突破。
二、重點工作
(一)優化集群空間布局。編制出臺“十五五”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規劃,明確全省產業定位和區域布局。各地要結合“十五五”規劃,在市(縣)域范圍內對集群發展進行統籌。支持各地制定集群實施方案和集群圖譜,明確發展方向和提能升級路徑。(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推進集群重點項目建設。編制并動態更新招商冊和招商指南,打造“招商一張圖”數字化平臺,開展目標化、清單化招商,精準引進一批引領性、帶動性企業項目。圍繞集群產業鏈關鍵環節,推進實施一批壯鏈延鏈補鏈項目,每年跟蹤推進100個以上集群重點項目。大力實施產業集群企業規模化技改試點,累計支持40個試點集群建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政務服務辦)
(三)打造優質企業矩陣。加大龍頭鏈主企業培育力度,鼓勵企業開展并購重組,實施對標提升活動,打造一批國內乃至世界一流企業。完善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推動分層篩選培育創新型、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等優質企業。深入推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提高集群本地配套水平。到2028年,培育高新技術企業900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7000家。(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四)筑強集群承載平臺。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推進“產業集群+特色產業園”發展,推動集群企業和新增項目、服務設施向特色產業園集聚。支持化工園區集聚發展。加強與長三角、粵港澳、海西等重點區域合作,加快建設一批重點產業合作園區。推動建設未來產業先導試驗區、未來產業科技園試點,培育生物制造、低空經濟、新型儲能、氫能、核技術應用等產業集群。(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
(五)實施集群分類培育建設。健全完善產業集群培育機制,大力實施梯度培育、分類指導、動態管理,構建以省級產業集群為底座、先進制造業集群為重點和方向的集群發展體系。推進各市(縣)依托資源稟賦和本地特色重點發展一批專業化、特色化、高端化的集群,支持各設區市瞄準優勢明顯產業領域打造1-2個過千億元集群,各縣(市、區)、開發區培育一批500億元集群。到2028年,全省營業收入過千億元集群達到10個、500億元集群30個左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加快培育壯大先進制造業集群。開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專項行動,推動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在協同創新、先進制造能力、治理現代化水平等方面加快培育提升,支持贛州市稀土新材料及應用集群打造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稀土新材料產業集聚地,鷹饒撫昌銅基新材料集群成為全球領先的先進銅基新材料生產應用高地,江西航空成為長三角(含江西)大飛機集群重要研制生產基地。指導各設區市對標國家先進標準,積極創建1-2個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并結合實際打造一批市級先進制造業集群。(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七)提升協同創新能力。支持集群優先布局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中試平臺、概念驗證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支持集群建立技術創新“發布-攻關-轉化”機制,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創新平臺常態化對接,攻關突破一批關鍵和共性技術。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牽頭構建集群專利池或專利聯盟,加速創新成果推廣和應用。通過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等服務機構建設,支持集群通過成果技術交易市場,與高校、院所強化科技合作,推進科技成果在集群的轉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八)深入推進數字化轉型。推動集群加快部署應用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5G、算力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快集群規上企業數字化改造全覆蓋,梯次培育數智工廠、小燈塔、數字領航企業,建成一批智能工廠、數字車間,打造一批數字產業集群。推進集群數字化轉型試點,加快形成鏈式轉型路徑。圍繞重點集群建設一批“產業大腦”,促進資源在線化、產能柔性化、產業鏈協同化。推進高標準數字化園區建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九)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支持集群綠色低碳轉型,統籌推進鋼鐵、建材、石化等重點行業有序碳達峰,推進打造零碳工廠、零碳園區,支持集群企業開展碳足跡認證和標準化建設。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推動集群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綠色化改造和清潔化生產,開展綠色制造梯度培育和分級評價,推動鋰冶煉剩余物、廢舊動力電池、廢舊光伏組件、風力發電機組葉片等固廢綜合利用,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轉型產業集群。(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十)培育特色集群品牌。支持集群實施“贛出精品”工程,培育體現資源特色、集群特色、區域特色的“贛出精品”和江西省優秀新產品。鼓勵集群注冊集體商標和創建區域品牌,開展集群區域品牌運營,提升集群知名度和影響力。鼓勵集群龍頭骨干企業牽頭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和團體標準,培育形成一批企業標準“領跑者”。(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加強生產性服務業供給。支持集群大力發展關鍵性、緊缺性公共服務,加快發展工業軟件、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知識產權等高端服務業,引進培育生產設備、工業機床、工業機器人等裝備制造業,加快建設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制造集聚區和產業集群。加強物流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布局與產業集群的銜接,探索“產業集群+物流樞紐”協同發展。支持集群圍繞共性制造需求和關鍵環節,加快培育共享工廠、共享車間等共享制造新模式新業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廳、省商務廳)
(十二)促進專業人才集聚。支持集群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產業學院、工程師學院、行業(市域)產教融合載體以及實訓基地、企業培訓中心等人才培養載體,培育高素質領軍人才隊伍。實施制造業人才支持計劃,鼓勵集群制定發布緊缺人才清單,深化人才定向招聘,招引一批領軍人才和團隊。深入實施“科技副總”專項計劃,優化人才“引育留用”全鏈條體系。舉辦全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通過以賽引才,精準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具有產業化潛力的高水平人才團隊及優質項目落戶集群。(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三)增強金融服務質效。推動省、市現代化產業引導基金加大投入先進集群和重點集群項目。支持集群通過設立專項基金、省市產業基金開通直投功能、加強與國內知名基金合作等多種方式,引導金融市場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集群提能升級和項目招引。引導銀行金融機構開發針對集群需求的特色化金融產品,制定專屬授信策略,強化供應鏈金融、科技金融等對集群發展支持。(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江西金融監管局、江西證監局、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四)提升專業化治理水平。推動集群成立市場化專業化促進組織,發揮促進溝通交流、政企對接、協同創新、開放合作、自律規范等作用。支持集群組建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商會等聯盟社會團體,形成企業共同參與的治理模式。成立集群專家委員會,健全完善產業特派團、科技特派員等對接服務集群機制。組建先進集群聯盟,建立集群交流合作機制,開展集群對標活動。(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科學院)
(十五)構建集群發展支撐機制。統籌工業相關資源要素加快向集群匯聚,加強集群用地用能保障,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重大項目用地清單,推動能源要素向集群重點用能企業、優質重大項目流動。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和集群“六個一”機制建設等。優化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項資金使用結構,對符合條件的集群整體性項目予以支持。加快集群“六個一”機制建設,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實現省級以上集群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直有關部門)
三、組織實施
省工業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謀劃和推進產業集群提能升級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具體負責指導全省產業集群發展,開展政策規劃、動態培育、分類指導、運行監測、綜合評價、宣傳推廣等。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協同推進集群工作。各市、縣(區)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集群推進工作機制和政策體系,集聚優勢資源加快集群發展。建立健全集群統計監測體系和多維度評價標準體系。加強集群宣傳推廣和典型示范,營造濃厚發展氛圍。(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省委宣傳部、省直有關部門)
來源:江西省工業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