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新興產業集群強鏈補鏈項目(“415X”集群新質生產力)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05 點擊:次
一、背景
二、支持領域
圍繞構建“省級—國家級—世界級”集群培育發展體系,統籌推進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和傳統產業深度轉型升級,重點支持8個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15個省級特色產業集群及省級“新星”產業群的新質生產力項目,推動集群梯次發展邁向世界級。支持新質生產力項目向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地市、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新星”產業群所在地,省級及以上高新區,山區海島縣集聚發展。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符合新質生產力要求,使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培育高端前沿新技術新產品并參與中高端市場競爭,通過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等路徑實現全要素生產率的提升。
2.項目符合“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重點領域要求,“新星”產業群申報項目重點領域由各地自主把握。
3.項目應為在建或新建項目,要求當前已有實質性進展,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設。原則上項目建設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且滿足集群對應的門檻條件、2025年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其中,山區海島縣項目投資額門檻可下調30%。
4.項目在本通知印發前一日已完成備案或核準,取得項目代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申報企業未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已獲得過工信領域超長期特別國債、國家財政專項資金或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四、申報流程
1、項目申報。各地經信、財政部門及時將申報要求轉發所在地企業,企業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向所在地經信、財政部門報送項目。企業作為項目申報和實施的主體,要如實填寫項目資料,對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負責直接受理資金申報材料的主管部門,承擔資金申報審核、資金使用監管的直接責任。
五、申報事項
1、各地推薦數量要求:
(1)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牽頭地市、協同地市可分別推薦5個和3個集群方向項目,由地市結合實際分配,通過項目所在縣(市、區)申報,不占用縣(市、區)名額。
(2)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所在縣(市、區)、功能區可在每個集群方向上各推薦3個和2個項目,省級“新星”產業群所在縣(市、區)可在每個細分領域上各推薦1個項目,擁有國家或省級高新區的可在對應集群方向或“新星”產業群細分領域上另行推薦1個落在高新區的項目。項目推薦總數不超過5個。
(3)其他縣(市、區)可推薦1個項目。
2、資金撥付與監管:對入圍項目按200-500萬元分檔給予地方財政資金扶持,由地方經信、財政部門專項安排用于支持列入年度實施計劃的省“415X”集群新質生產力項目。按照省“415X”集群新質生產力項目計劃資金撥付要求,結合項目計劃建設周期實際發生的投資落實資金補助,具體使用規則、標準、程序及項目驗收工作由當地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和落實。